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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 二噁英检测

对于食品和饲料中二恶英和类二恶英多氯联苯多氯联苯,欧盟推出了两个新的法规,EC199/2006 和 20066/13/EC。两个法规建立了食品和饲料中二恶英和类二恶英多氯联苯的**大限量标准,以及饲料的控制标准,为**大限量标准的75%。两个法规均从2006年11月4日起生效,强制执行。

这就意味着,从2006年的11月4日开始,二恶英和类二恶英多氯联苯含量超过**大限量标准的的食品和饲料,都不能投放到市场上。如果含量超过控制标准,但在**大限量标准以内,这些产品是可以投放市场,但是生产商必须调查其中二恶英和类二恶英多氯联苯的污染来源。

二恶英和类二恶英多氯联苯是两种不同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其毒性是氰化物的10,000倍。二恶英和类二恶英多氯联苯通过环境-食品-人的链接进入人体。由于人类处于食物链的**顶端,而二恶英和类二恶英多氯联苯的半衰期很长,很容易在人体内聚集达到很高浓度,造成人体伤害。

1998年,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了二恶英和类二恶英多氯联苯的每日容许摄入量为1-4pg/kg-bw,EU-SCF在2001年规定每日容许摄入量为14pg/kg-bw。根据统计,仍然有一些欧盟成员国被暴出高含量的二恶英和类二恶英多氯联苯。


欧盟已经将在2008年底设立"可接受限量",远低于**大允许限量。同时,现行的饲料中二恶英和类二恶英多氯联苯的**大允许限量是暂时的,欧盟委员会将在2008年底评估**大允许限量和控制限量,食品法规同样要评估。因此可以推断出,无论是食品或饲料,其中二恶英和类二恶英多氯联苯的允许含量,会远低于现行的限量标准。

从现在开始,出口欧盟的食品和饲料的中国生产商或贸易商,应该更多地关注其产品中二恶英和类二恶英多氯联苯的控制和预防,使其持续地符合现行和未来的欧盟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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